生态环境部共发布了三次重大变动清单,累计28个行业。
2019年12月23日
生态环境部发布《关于印发淀粉等五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》,明确淀粉、水处理、肥料制造、镁钛冶炼、镍钴锡锑汞冶炼等五个行业的重大变动情形,规定了上述行业建设项目发生何种变动情形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。
2018年01月30日
环境保护部制定了制浆造纸等14个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。其中,钢铁、水泥、电解铝、平板玻璃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还应按照《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13〕41号)要求,落实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,各级环保部门不得审批其新增产能的项目。
2015年06月04日
环境保护部制定了水电等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。各地在试行过程中如发现新问题、新情况,请以书面形式反馈意见和建议,我部将根据情况进一步补充、调整、完善。各省级环保部门可结合本地区实际,制定本行政区特殊行业重大变动清单,报我部备案。
煤炭将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
油气管道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(试行)